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湖北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答好“司法护航美丽长江”这道必答题,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长江生态走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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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责任担当
长江大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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