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招标,项目位于木兰溪北岸(城港大桥-木兰溪大桥段),全长约6.92公里,红线面积约90公顷。主要包括奠基点滩地公园、八二一人民广场、治水英雄园三个节点及节点之间相连通的亲水步道。建设内容有栈道平台、引淡水入滩、景观地雕、运动广场、无障碍连接桥、木兰舞台、停车场以及生态修复等。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闽水审批()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20%及企业自筹80%,招标人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区;
2.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木兰溪北岸(城港大桥-木兰溪大桥段),全长约6.92公里,红线面积约90公顷。主要包括奠基点滩地公园、八二一人民广场、治水英雄园三个节点及节点之间相连通的亲水步道。建设内容有栈道平台、引淡水入滩、景观地雕、运动广场、无障碍连接桥、木兰舞台、停车场以及生态修复等。;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2.5最高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控制价待财政部门审核后,在开标前15天发布。;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及其它相关规范优良标准;创建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标准化示范工地,力争参评“闽水杯”;;
2.8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元。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8-:00至-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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