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
健康管理的通告
〔〕6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3月2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我省周边相邻省份出现明显反弹,截至3月23日24时,内蒙古自治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0例(呼和浩特市4例、呼伦贝尔市1例、通辽市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0例(呼和浩特市22例、通辽市8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牢牢守住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卡口排查。进入我市的省外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临汾市排查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个人信息。特别是对来自吉林、上海、福建、河北、山东、辽宁、广东、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和内蒙古等疫情外溢风险高省份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查验、登记。
二、严格第一时间落地检测。所有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交通场站实行第一时间第一落点采样,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请公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三、严格落实健康码管理。请公众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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