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主招生相比,它或许才是未来高考改革的方向!
今天给各位老师介绍的内容是“综合评价”,对于部分老师来说,它应该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
在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综合评价已同分类考试、多元录取一起,构成将于年基本建立的中国特色考试招生模式的基本特征。
综合评价录取的改革探索能否顺利、平稳进行,完成决策层的期望,还是个未知数,但至少,我们可以通过梳理已有的探索,探究这场改革的大致蓝图,并从自主招生试点改革的实践中,取得一些值得警示的经验、教训。
复旦大学年首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01.综合评价招生发展历史
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边新灿撰文介绍,在国内,率先采用“综合评价”(下称“综评”)字眼作为招生政策表述的是中南大学,系年首次尝试。
在年9月启动新一轮高考改革之前,综评录取只是处于零星探索阶段。
唯有浙江省开展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规模较大,年,参与试点的有34所浙江省属高校(含4所高职),和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3所部属与省外高水平大学。
其余在探索的高校:
大部分还属于新建中外合作高校,如上海纽约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或开始探索本科招生的大学,如南方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和上海科技大学。
这表明,综评招生当时尚未大幅度、大面积深入国内传统名校群体,不会撼动传统招生格局。但换个角度来看,出于以下原因,综评录取更符合这些高校的招生需求。
他们并不愿受困于传统的高考统招录取模式,意图规避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缺乏实践能力等高考弊端,但又碍于教育部此前原则上不新增自主招生(下称“自招”)试点高校的规定,无法借助自招招到想要的人才,于是,便将目光移至综评录取模式。
不过,随着年综评纳入国务院《实施意见》,综评录取改革试点便开始加速发展。
很直观的感受就是:
高校层面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一批大陆顶尖高校,开始面向全国或各自所在省级行政区的考生,开展综评录取试点。
省级行政区层面
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紧随浙江步伐,开始在本地开启或推进综评录取改革试点。
根据各省(市、区)已经公布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北京、湖北也将在未来进行类似部署。
02.沪浙高校综评招生机制对比
截至目前,教育部尚未针对综评出台专门文件,某种程度而言,在缺乏具体“顶层设计”的情况下,综评试点仍处于探索阶段,相关高校招生简章千差万别。
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浙江和上海的试点高校面向本地进行综评录取方式招生时,已形成相对稳定的招生机制(浙江称为“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本文尝试从招生流程角度入手,梳理、归纳两地实践的异同。
▲图1通过详列复旦大学在浙江、上海分别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的流程,我们可以发现浙江、上海综合评价模式的不同点。(数据来源:丁光宏,朱晓超,王阳,等.复旦大学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考试,(4):5-13.)
如何遴选入围高校测试的考生?
两地比较一致的是,会先进行考生网上报名、高校审核、公示入围名单等环节,但接下来的流程就陆续出现差异。
高考出分后,上海教育考试院会参照前3年上海一本院校招生计划总数,框定“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只有高考成绩“上线”且通过9所沪上试点高校(未含北大、清华)初审的考生才有进入后续校测的机会。
按照上海方面统一要求,入围校测人数约为招生计划数的1.5倍。
不同的是,在浙试点高校一般依据材料初审遴选参加后续高校测试的考生,各校的遴选比例不尽相同,但大多要高于上海的1:1.5比例,让更多的候选考生进入校测环节,施展才华接受高校的考验。
填报志愿方式:
在填报综评志愿方式上,上海规定,知晓“自招控制分数线”和各沪上试点院校线上入围考生分布情况后,符合条件的上海考生可填报综评批次志愿。
值得注意的是:
此时,他们还未参加校测,尚不清楚自己最终是否能如愿获选。
但浙江情况不同,当高考出分、要填报省属高校综评志愿时,考生已知晓自己的高考成绩、校测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一些在浙招生的部属高校则将考生参加校测(或其中面试环节)与考生确认参加学校综评录取“捆绑”起来。如此,符合条件的考生甚至无须填报高考志愿,便能直接被高校“锁定”录取,而不得被其他高校录取。
高校测试的节点安排:
既然沪上高校以高考成绩划线入围考生,那么,后续校测也须安排在高考出分后进行。根据上海统一要求,校测均为面试,未有笔试环节。
不过,在浙实行“三位一体”综评录取的高校,基本均将校测安排在高考出分前进行。
浙江省属高校甚至安排在高考统考前的3、4月,部属高校则安排在高考后至出分前之间进行。
如果生源充足,有的在浙试点高校还会在校测中加入笔试,用于遴选参加面试的考生。
不过,浙江对省属高校的要求,也是向弱化笔试、以面试为主的趋势发展。
最终如何录取?
校测结束后,就基本进入综评录取的尾声,高校需要确定最终入围综评资格的考生名单。
有的部属高校在浙试点招生时,会直接依据各自组织的测试成绩决定入围考生名单,显示出对自身组织测试效度、信度、区分度的充分自信。
最终入围名单敲定后,高校需要按照招生简章事先确定的公式,计算考生的综评总分。
上海高校比较统一,基本按照6:3:1的比例,将高考成绩、校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汇总计算,即高考成绩占总分60%,校测成绩占30%,高中学考成绩占10%。
而浙江就比较多样,原则上一般是高考成绩要不少于50%,但也有高校、专业由于实践性较强,或为照顾特殊人才考虑,将高考成绩比重压低至50%以下。
▲图2山东省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03.上海、浙江综评方案分析
上海方案给笔者的突出印象是保守,在制度设计上更为依赖高考成绩。
对9所沪上综评试点高校而言,高考成绩不但在最终合成的综评总分中占比最大,而且是考生进入后续环节的依据。
相反,留给高校自主发挥的空间并不太大,例如,参加校测的人数就被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5倍,也就是说,考生只要进入校测就有很大可能可以享受到综评资格。
与上海相比,年便开始综评试点的浙江情况就更为多样。
有的部属高校在浙试点招生时,会直接依据校测成绩决定入围考生名单,一定程度上脱离对高考的依赖,而且,参加校测人数与招生计划之间的比例大多也比上海高校要大,意在让更多考生有机会进入校测环节施展才华。
不过,笔者并非想在此贸然分析上海、浙江方案的优劣,他们各有当地的实际情况,在量大面广的高考招生环节,综评招生如果想做到科学规范,更为倚仗公信力更强的高考成绩也未尝不可。
其实,两地招生机制都各有经验可资推广:
举例1
上海在参考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就做出了有益探索,不仅建立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还要求有关高校公布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让高校在招生时真正用起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这一宝贵的过程性评价信息。
举例2
为保障生源质量,不少试点高校要求通过综评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线,但新一轮高考已要求逐步减少、合并录取批次,如果没有本一批次可供参考,该怎么办?
浙江的经验是用“录取率”对综评录取的生源质量加以控制。年颁布的《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若第一志愿学生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这样就不受录取批次合并或取消的影响,但仍有浙江试点高校对考生高考全省名次或分数线提出要求。
举例3
浙江的另一个经验是让大批省属高校通过参与综评试点增长了自主选拔本科新生的本领。
虽然这些省属高校办学实力难以和名牌大学相媲美,但他们并不缺乏自主选拔优秀学生的动力,在未能够获批自招试点资格的情况下,综评给了他们更多选拔合适人才的机会。
与此相类似的是台湾的甄选入学,这一制度也将大批普通高校纳入其中。
▲图3像浙江外国语学院这样的普通省属院校,也能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自主招收符合自己要求的学生(来源:浙江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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