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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九望新城溪霞农业园流湖片区土地

来源:北大湖 时间:2023/3/21

近日,新建区组织编制了《新建区九望新城首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新建区溪霞农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新建区流湖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意见。

新建区流湖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范围位于流湖镇东北部,S梦山一厚田段以北,桃花源筑以南,S生米—石岗段以东,G南昌绕城高速以西,总面积37.15公顷。其中农用地34.94公顷(占用耕地面积为30.21公顷,其中水田9.2公顷)、建设用地1.92公顷、未利用地0.29公顷。涉及流湖镇北港村、车塘村、南岗村3个村。

必要性

流湖片区将依托温泉资源,打造温泉城南部配套完善的宜居的综合功能区。科学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将流湖片区建成和谐秀美、设施配套完善的宜居城镇;有利于优化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发展品质提升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以温泉、休闲、疗养、度假为区域标志品牌,发挥产业效应、资源优势,加大宣传,以温泉度假旅游及服务为发展特色的集贸型城镇,带动全镇域发展,吸引广大投资商和游客来流湖投资和旅游,带动流湖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合规性

本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新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新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位于流湖镇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一级保护林地、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等特定区域,不涉及土壤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成片开发范围没有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域内地质灾害为不易发,不涉及占用采矿探矿权范围。

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

本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面积37.15公顷,规划用途为绿地与广场用地0.19公顷,占比为0.5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公顷,占比为8.08%;居住用地18.68公顷,占比为50.2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5.28公顷,占比为41.13%。

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主要为保障区域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以及养老地产等居住用途,和谐大道、温泉大道、流湖大道、南岗大道、朝阳大道等道路建设,将为“四横两纵”道路骨架的形成奠定基础,有利于拉开城市总体框架,有利于区域与红谷滩区及周边乡镇的紧密连接。商住项目用地及场站用地的开发将为区域养老产业吸引大量的人口、资源等,有利于区域养老产业的发展,服务于全力打造以养老地产为主体功能的居住片区,提升区域的整体风貌及人居环境。

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期限为三年,项目建设规模可行、内容有保障,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片区成片开发方案总面积37.15公顷,涉及公益性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合计15.74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1.64%,符合赣府厅发〔〕2号文规定。

新建区九望新城首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范围位于新建区九望新城,武功山大道以南,宜春大街以北,西一环高速以西,石埠大道以东,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94.51公顷(占用耕地面积为82.77公顷,其中水田42.36公顷)、建设用地11.49公顷。涉及石埠镇岗背村、鲁田村、筛岗村、石埠村、洋湖村5个村。、

必要性

九望新城首开区将依托南昌城西门户窗口、交通区位、生态环境等优势,打造集产业、居住、服务于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区。科学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将九望新城首开区建成和谐秀美、设施配套完善的宜居城镇;有利于优化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发展品质提升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以家居产业为主体功能,配套商住共同构建家居健康运动生活港,构建九望新城新商圈,打造城市商业新地标,吸纳人口、资源等,提升区域资源聚集度,为科创+”产业体系发展打下基础。

合规性

本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符合

新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新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位于新建区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一级保护林地、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等特定区域,不涉及土壤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成片开发范围没有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域内地质灾害为不易发,不涉及占用采矿探矿权范围。

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

本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面积公顷,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45.64公顷,占比为43.0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03公顷,占比为8.5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26公顷,占比为14.40%;绿地与广场用地7.12公顷,占比为6.7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8.95公顷,占比为27.31%。

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主要为保障区域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拆迁安置以及家居产业等商住用途,抚州大街、鲁田路、梦山大道、上饶大街、兴源路等道路建设,将为“丰”字形骨架街道的形成奠定基础,有利于拉开城市总体框架,有利于区域与红谷滩区及周边乡镇的紧密连接。商住项目用地的开发将为区域家居产业吸引大量的人口、资源等,有利于区域“科创+”产业体系的发展,服务于打造集生态居住、科创金融、商务办公、智慧服务于一体的“城西门户、科创新都”。

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期限为两年,项目建设规模可行、内容有保障,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片区成片开发方案中涉及公益性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合计51.33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8.42%,符合赣府厅发〔〕2号文规定。

新建区溪霞农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范围位于溪霞镇,总面积.9公顷,其中:片区1面积为.33公顷,位于昌九高速以西,国道以南,八丘村以北;片区2面积为25.57公顷,区位于溪霞集镇以北,国道两侧。其中农用地.35公顷(占用耕地面积为56.85公顷,其中水田31.41公顷)、建设用地.54公顷、未利用地4.01公顷。涉及溪霞镇店前村、桥南村、甘舍村、乔岭村、桃花村5个村。

必要性

溪霞农业园依托以溪霞风景区为依托,以旅游服务业为主导,打造功能齐全、生态优美现代农业园区。科学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将溪霞农业园建成集特色农业、休闲观光旅游、普教育互动于一体的精品农业的“大观园”;有利于优化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发展品质提升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有利于打造环境适宜的康养度假品牌,形成具有完善的服务配套、优美宜居的生态环境、面向未来绿色低碳产业的都市健康未来城。

合规性

本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新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新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位于新建区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一级保护林地、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等特定区域,不涉及土壤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成片开发范围没有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域内地质灾害为不易发,不涉及占用采矿探矿权范围。

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

本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面积.9公顷,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14.13公顷,占比为5.48%;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4.54公顷,占比为28.9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9.44公顷,占比为19.17%;绿地与广场用地73.34公顷,占比为28.4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5.43公顷,占比为17.61%;公用设施用地1.02公顷,占比为0.40%。

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主要为保障区域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拆迁安置以及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康养产业等商业用途,农业休闲旅游区内商业用地主要为满足溪霞现代农业园打造特色农业、休闲观光旅游、普教育互动于一体的精品农业的“大观园”。健康生活产业区内商业用地开发将为区域吸引大量的人口、资源等,有利于打造环境适宜的康养度假品牌,形成具有完善的服务配套、优美宜居的生态环境、面向未来绿色低碳产业的都市健康未来城。

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期限为两年,项目建设规模可行、内容有保障,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片区成片开发方案中涉及片区1和片区2两个片区,其中片区1公益性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合计.04公顷,占该片区用地总面积的67.59%;溪霞健康小镇片区公益性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合计12.19公顷,占该片区用地总面积的47.67%。本片区成片开发方案两个片区均符合赣府厅发〔〕2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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