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永吉法院邢楠楠)永吉县人民法院坚持以雷霆手段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近日,该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案件涉案房屋采取了强制腾迁措施,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年,吉林省某电器公司与吉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电器公司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向房地产公司供应配电箱,累计价款元。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后经法院判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全额给付电器公司货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将房地产公司可供执行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电器公司按照流程依法竞拍房地产公司坐落北大湖某小区房屋。但房地产公司在此期间将房屋另行销售给呼某,且呼某已经办理入住,房屋大部分已经装修完毕,直到法院将涉案房屋查封,呼某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法院受理后,经依法审查,异议人呼某未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书面异议,故裁定驳回其异议申请。法院依法向呼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张贴了腾退公告。公告期满后,呼某拒不搬离。近日,法院执行局组织20余名干警整装出发赶往该房屋进行强制腾迁。来到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既定预案组织警戒,迅速并有序开展物品清点搬运等腾迁工作。历经4个多小时的奋战,房屋终于顺利腾迁完毕并交付,获得申请人的充分肯定,强制腾迁行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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